建立生命 • 傳揚基督

主僕心聲

  • 感謝天父使用每年八月1-10日已經來到98屆了。回想自己首次參加培靈會原來已經是1984年了,那年的講員是由高文牧師擔任,而主題是《天上樂歌的寶訓》,內容圍繞啟示錄中的敬拜、讚美與神永恆的救贖。第一晚聽完講解之後,我感到「聖哉、聖哉、聖哉、主 神.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。」的經文在回家時不斷在耳邊響起。而當年的傳譯員陳黔開牧師的強烈風格也是很難忘記。(想不到多年後彼此成為播道會的同工一起參與事奉。)同樣印象深刻的還有柳鎮平牧師帶詩歌,其中「耶穌是一位奇妙救主」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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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殿變賊窩?!

  耶穌進了神的殿,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,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,對他們說:「經上記著說:『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』,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!」 太21:12-13

  經文所指的並不是主耶穌反對商品的買賣,而是聖殿內的宗教領袖的包庇、壟斷及欺壓一般民眾的行為,佔用了外邦人院做買賣,因此使應該分別為聖來禱告的殿變成了賊窩。但這樣的情況在香港其實並不普遍。

  然而香港教會普遍對商業活動甚為敏感,幾十年前的教會群體內多數人都是從事教育、醫療、政府部門等非商業性的工作。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教會人數的增加,現在教友的工作性質已經十分多元化了。因此做各種推廣或銷售的會友就很常見了。

  教牧同工和長執因為對弟兄姊妹的保護,期望從事銷售行業的弟兄姊妹,不可以利用教會成為任何銷售的渠道,也要避免聚會內容涉及任何產品的推廣。因為在生活的經驗中看到當弟兄姊妹的友誼關係涉及商業利益,或是變成上司下屬、上綫下綫時就會很容易變質,有時甚至會令初信或慕道的人跌倒。

  當然工作佔據現代人生活的很大部份,所以在正常的相交中會自然地提及到自己正在推廣的產品。而弟兄姊妹對這些產品或服務感到興趣,主動地要求介紹就很順理成章了。

  其實教會有需要時都會對相關從業的會友尋求協助。我想起不少做設計、保險、維修的肢體都為教會付出過不少時間和心力。即使他們大部分都主動婉拒教會提供報酬,其實我有時也會覺得虧欠了對方。

  弟兄姊妹若在教會受到別人的推銷行為,卻不想破壞大家的關係,但基於保護弟兄姊妹和愛教會,應該直接向對方表示拒絕,或者通知教牧同工一起分辨事情及商量處理方法。而這個原則也適用於其他不恰當的行為如性騷懮,借錢等。

  願主保守帶領我們當中若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或帶教會中的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亦毋忘在地上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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